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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区别

Time:2024-09-13

  一、概念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指企业根据需要将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职能外包出去,由第三方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或公司进行管理,以降低经营成本,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员工的劳动合同是与本企业签订的,与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公司没有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主要在于派遣员工的劳务,人力资源外包主要在于人力资源的委托。

  二、增值税税目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同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但劳务派遣属于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三、增值税计税方法不同

  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计税方法对比表

应税行为

税目

纳税人类型

计税方法

销售额

税率(征收率)

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服务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6%

差额简易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5%

小规模纳税人

全额纳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2027.12.31前减按1%)

差额纳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5%

人力资源外包

经纪代理服务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

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6%

简易计税

5%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

3%(2027.12.31前减按1%)

  需要注意的是,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


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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