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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费用报销要注意的那些事

Time:2020-05-12

  发票是费用报销的重要凭证,但是光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上还是在税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费用报销入账的时候我们要注意的哪些事呢?

  1、租金发票

  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2、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大,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3、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4、会议费

  会议费报销、是否有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是否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列支。

  5、工资薪金

  是否有考勤记录、招聘合同、是否扣缴了工作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数额是否与劳动合同和考勤纪律相吻合。

  6、运费

  运费报销,是否有运费报销单,起运地和运达地是否与运费报销单相吻合,是否由起运地和运达地以外的车辆运输、运输价格是否波动较大。

  7、油费

  加油费报销,报销的加油费是否为本公司车辆,本公司账面上是否有车辆,加油费总额是否超过了车辆理论行车的最大油耗量。

  8、水电费

  水电费报销,发票上的字码是否与水表、电表的字码相符,是否与本公司的产能相吻合。有的企业账面反映产量很少,但水电费却很高。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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