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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热点纳税咨询问题汇总
Time:2020-05-12【问题1】
房屋的租赁费是否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仅包括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不包括房屋租赁费因此,房屋租赁费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问题2】
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职工工资是否包含年终奖?
【答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因此,企业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职工工资包含年终奖。
【问题3】
现在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除了填写公司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要填写开户行、账号和地址?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要税企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以上规定,给企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只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