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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借款 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Time:2020-05-12

  据证券时报网消息,1月17日,丰源环保(835621)公告称,公司拟向个人刘艳凯借款,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息为6%。据了解,刘艳凯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借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读罢此资讯,小编分分钟犯了强迫症。公司向个人借贷了,那要签借款合同吗?利息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吗?个人要交哪些税呢………

  这些问题在我的大脑里横冲直撞,不弄个一清二楚,让小编我如何入眠?

  首先,先解决合同问题。经过求证,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要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从而体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利息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最基本前提。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向个人借款产生的利息怎么办,可否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经过整理,如果能够满足以下几方面,那么扣除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要有符合规定的借款合同;

  第二,利息率不能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第三,取得国税部门代开的发票;

  第四,如果是向股东个人借款,还需要满足债资比要求。

  再次,我们来看看借款人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呢?

  个人借款给非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最后,我们来看看向个人借款产生的借款费用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此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辅助费用计入负债初始确认金额,与借款利息的确认原则相同。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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