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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迁址该如何办理税务变更

Time:2020-05-14

  公司要迁移,税务变更该怎么办理呢?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住所、经营地点变更后,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登记。下面小编从正常变更和跨区变更两方面整理介绍。
  1.正常变更税务登记
  (1)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各办税服务厅
  (2)申请条件: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资料要求:
  企业纳税人申请一般税务登记变更,除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登记变更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②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任职书复印件;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③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④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⑤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性质变更的,除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应视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改制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改制批复。
  2.跨区变更税务登记
  (1)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各办税服务厅
  (2)申请条件:
  市区各分局、各县(市)局税务分局之间纳税人发生因实际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因从事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需要转至专业管理分局管理情形的,属于本业务范围。
  跨区变更登记业务包括迁出业务处理和迁入业务处理。对属跨市区、跨各县(市)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要求,由迁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迁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3)资料要求:
  《税务登记变更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证明文件;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和代征票证等)。
  (4)注意事项:
  ①纳税人申请跨区税务登记变更,资料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
  ②内部流转迁出分局管理员进行审核确认、完成迁出资料的准备,以及迁出分局分管局长进行意见的签署。
  ③资料内部流转至行政审批中心,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完成跨区变更业务所涉及的系统操作。
  ④对纳税人持经迁出分局审核同意迁出的《税务登记变更申请表》,符合条件,行政审批中心当场办结。
  综上,公司迁址后,财务人员要针对具体变更内容分别准备好资料,尤为注意是否有跨区的问题,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为纳税申报做好准备工作。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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