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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2023年3月征期日历及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Time:2023-03-10

3月1日--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2022年度汇算清缴

3月1日--3月15日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

1月1日--3月31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2022年度汇算清缴

1月1日--5月31日

企业所得税2022年度汇算清缴

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3月1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3月1日开始

可预约办理个税汇算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预约办理服务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至3月20日6点至22点通过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来源: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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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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