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国家政策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Time:2023-08-03

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

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官方微信,每周为您奉上时事政策、政策解读、经典案例、财务和税法相关知识等资讯。

联系电话:0571-87169350 

官网:http://www.xinghecpa.com


0571-87169350

2921943478

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北楼1001室

电话:0571-87169350

传真:0571-85173019

Q Q:2921943478

邮编:310009

电子邮件:web@xinghecpa.com

Copyright @ 2015-2017 Xinghecp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7023030号-1   技术支持 开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