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深度解读

为了更好的推进建筑业营改增试点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号),该文有四处亮点,本文对该文进行深度解读如下。亮点一: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将税源留在施工所在地

2020-05-12

房贷月供利息或被纳入个税改革专项扣除

“财政部正在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3月12日下午在政协小组讨论会后独家回应本报记者关于个税改革计划中有关扣除项目的提问时做出上述表示。

2020-05-12

服务协议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2020-05-1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重大调整与变化

2016年1月29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32号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具体有哪些变化?本文将逐一分析如下:一、知识产权标准更加严格:取消独占许可类型的知识产权,更加强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即:“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往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将不再被认可。

2020-05-12

个人出租房屋涉税政策梳理及汇总

关于个人出租房屋的涉税处理问题,小编特别为大家梳理了个人出租房屋相关的涉税政策,其中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0-05-12

个税改革或遇实质性突破 免征额是否调高受关注

近年来,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个税”话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去年围绕“个税”出现了多个热点话题,比如“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36年未改,800元免征额挤压实习生”“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将成个税调节重点”等。

2020-05-12

公司向个人借款这些涉税点不能忽略

公司向员工借款筹集资金,一方面可能会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企业间拆借,甚至还可向个人借款,来缓解资金压力,解决企业资金需求。企业向个人借款付一定的利息是理所当然,但是一定要注意涉税处理。公司向员工借款的利息是否能税前扣除?有哪些涉税事项?有什么税务风险?

2020-05-12

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修正近期成为税收领域的关注重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车船税是目前18个税种中,仅有的3个通过人大立法的税种。此次修正是该法自2008年正式施行以来迎来的首次修正,其变动内容自然倍受关注。虽然之前传闻降低税率、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增加多边税收征管合约及反避税都是本次修正案涉及内容,但2月22日提交审议的草案,仅提出允许企业捐赠超出12%的部分在以后三年内继续在税前扣除,并于2月24日通过了表决。

2020-05-12

购买预付卡税前扣除问题

【问题】企业购入超市、加油站等预付卡,取得了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该项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复】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020-05-12

购置固定资产时所应注意的进项税金抵扣问题

包括不动产在内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都可以抵扣了,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巨大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纳税风险、充分利用政策,还需明确许多细节问题。为给大家提供参考,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2020-05-12

共 119 页 ,
到第

0571-87169350

2921943478

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北楼1001室

电话:0571-87169350

传真:0571-85173019

Q Q:2921943478

邮编:310009

电子邮件:web@xinghecpa.com

Copyright @ 2015-2017 Xinghecp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7023030号-1   技术支持 开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