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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问题整理
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请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答:不可以。39号公告中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公告中的纳税人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0-05-12

只需四招 教你轻松搞定跨年发票
每到年底,很多财务人员都在为跨年的发票发愁,害怕发票跨年入账带来麻烦。今儿就教大家四招,轻松应对跨年发票。什么是跨年发票?所谓跨年发票,通常是指下面两种情况的发票:第一种: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报销(支付)做账,报销(支付)和做账时间却是在次年。比如,出差人员1月份报销上一年度12月份的出差费用。
2020-05-12

重磅!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扩大至所有企业
在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国务院总理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确定围绕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推动有效投资的措施。会议听取了财政金融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汇报,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应对好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
2020-05-12

注意,电子发票监制章有新变化
为了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革前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电子发票监制章的样式进行了规定。
2020-05-12

注意!今年起企业不经营不注销将违反规定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经济环境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走向自主创业的道路,开始创立公司。但往往有些企业经营不尽人意会走向衰落甚至倒闭,为了更好地进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今年年初发布最新规定,一旦企业停止经营需立刻进行注销。
2020-05-12

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
资产划转是指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关于资产划转是否能够缴纳契税一直是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税法相关规定并了解一下它的会计处理方式。
2020-05-12

“自我做主”的永续债对发行方和投资方的影响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总局出台了对于永续债的重要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该文件最大的特点是对于因发行永续债支付的利息,发行企业可自行选择适用于股息红利或适用于利息在税前扣除。那么这种选择选对永续债的发行方和投资方的税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下面我们来看一看。
2020-05-12

注意!2019汇算清缴须重点关注的政策及事项
进入3月份,各个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马上就要展开了,对于汇算可能涉及的到的下面这些新政策需要大家引起注意。1、关于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020-05-12

三部门明确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支付比例和限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
2020-05-12

【办税】汇算清缴之资产损失风险点提示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重点涉税事项之一,对于纳税人来讲,资产损失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一旦发生将直接影响企业利润和税收金额;对于税务机关来讲,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料不尽相同,也是税收后续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因此,掌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风险点、关键点显得十分重要。
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