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口径

2024-03-11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2023-11-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3-11-03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2023-11-03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的通知

2023-11-03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进一步加强“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通知如下:

2023-10-10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023-10-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一、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23-10-10

两部门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2023-09-0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 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为继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以下统称创投企业)发展,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2023-08-24

共 17 页 ,
到第

0571-87169350

2921943478

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北楼1001室

电话:0571-87169350

传真:0571-85173019

Q Q:2921943478

邮编:310009

电子邮件:web@xinghecpa.com

Copyright @ 2015-2017 Xinghecp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7023030号-1   技术支持 开创网络